韶關市自然資源局韶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推行"驗收即發證"服務模式的通知
韶關市高新區,韶關華南先進裝備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部門:
為貫徹落實2021年11月30日陳少榮市長在調研營商環境優化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深化不動產登記領域改革,持續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按照《韶關市2021年省營商環境評價(登記財產指標)整改工作方案》部署,對照2022年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要求,決定在全市推行"驗收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服務新模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符合竣工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申請條件的普通廠房與倉庫等工業項目建筑物,項目建設單位可在申請聯合驗收時同步申請不動產首次登記(不含分割登記)。經審核符合的,予以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二、申請辦理條件
普通廠房和倉庫等工業項目建筑物申請"驗收即發證"的,項目建設單位應承諾該項目已具備法定竣工驗收和房屋建筑物所有權首次不動產登記(不含分割登記)申請條件。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工業項目,重大化工企業項目,占用風景名勝保護等特定區域的工業項目不得申請"驗收即發證"
三、工作流程
(一)建設項目具備聯合驗收條件的,由建設單位委托測繪技術單位按照"多測合一"要求開展規劃核實和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
(二)聯合驗收牽頭部門組織各專項驗收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開展聯合驗收。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查受理"驗收即發證"項目申請時,對規劃驗收和房屋竣工驗收等資料實行容缺受理。不動產登記權籍審查等工作與聯合驗收同時開展。
(三)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所有專項驗收(備案)完成后,住建部門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時,同時抄送項目建筑物屬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屬地不動產登記部門收到規劃核實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后審核無誤的即予以登簿,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四、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驗收即發證"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進不動產登記服務便民化的具體舉措,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建立起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各司其職,廣泛聽取企業和群眾意見,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問題,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驗收即發證"工作落地見效。
(二)積極主動服務。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提高主動服務意識,提前介入,強化互聯網與智能化技術應用,大力推進部門信息共享,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提高辦事便利化能力,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載體,加強政策解讀力度,廣泛宣傳"驗收即發證"不動產登記工作新模式,積極引導企業廣泛應用申請,及時宣傳報道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總結經驗教訓,相互學習借鑒,提高服務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