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府辦〔2018〕153號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乳源瑤族自治縣涉重金屬行業環境綜合整治2018年度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和上級直管有關單位:
《乳源瑤族自治縣涉重金屬行業環境綜合整治2018年度工作計劃》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環保局反映。聯系電話:5363278。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23日
乳源瑤族自治縣涉重金屬行業環境綜合整治2018年度工作計劃
為保障區域生態環境安全,有效控制重金屬污染風險,促進區域涉重金屬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按照《韶關市涉重金屬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2015-2020年)》和《韶關市涉重金屬行業環境綜合整治2018年度工作計劃》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乳源瑤族自治縣涉重金屬行業環境綜合整治2018年度工作計劃。
一、總體思路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思路
以“優布局、調結構、嚴整治、強監管、保安全”為主線,按照分類指導、分區防控的原則,嚴格環境準入,調整優化行業結構和發展布局。采取強有力措施手段,全面深入推進綜合整治,系統提升全行業綠色發展水平。加強污染源環境風險管控,改善環境安全總體態勢。創新環境監管手段,依法嚴格監管,完善污染源長效監管機制。建立完善“準入嚴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末端嚴治、后果嚴懲、責任嚴究”的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體系,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
(二)基本原則
——民生優先,質量為本。以加快解決人民群眾切身關注的突出環境問題為導向,切實加大污染綜合整治力度,全面防范重金屬污染風險,全力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確保南水河、武江流域桂頭河段的水體安全。
——源頭預防,協調發展。以環境資源承載力作為先決條件,加強統籌規劃,強化涉重金屬行業產業布局的環境引導,構筑生態環境保護紅線,以環境容量和排放總量為剛性約束,推動行業結構調整優化與轉型升級,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系統謀劃,綜合施策。深入調查研究,針對行業類型與企業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分類整治措施,推進實施“一廠一策”,確保各項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綜合采取法律、技術、經濟、行政等各種手段,綜合推進整治任務措施落實。
——落實責任,強力推進。明確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考核。建立部門、區域之間聯合防治與協作聯動機制,構建多元共治、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環境治理新局面。
二、整治范圍
我縣行政區域內所有涉重金屬行業,重點整治七大行業包括: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危險廢物回收利用及處理處置業、印制電路板制造業和電子通訊設備及其配件制造等行業。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源頭預防控制,優化涉重金屬行業布局
1.強化涉重金屬行業布局引導
(1)落實重金屬污染分區防控要求。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禁止新建、擴建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現有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通過實施“區域削減”,實現增產減污。乳源瑤族自治縣南華礦業有限公司瑤婆山鐵鉛鋅礦、乳源縣西云寺鐵多金屬礦、乳源瑤族自治縣宏龍選礦廠有限公司等重金屬污染防治非重點區域新(改擴)建重金屬排放項目,必須嚴格落實重金屬總量替代與削減要求,沒有總量指標來源的一律不得建設。著力提升現有企業的污染治理和清潔生產水平,加大落后產能的淘汰力度,削減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縣發改部門牽頭,縣經促、環保、國土等部門配合。)
(2)推動行業企業合理布局。新、改、擴建增加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的建設項目選址須符合主體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的規定,禁止新建向河流排放含汞、砷、鎘、鉻、鉛等重金屬污染物的項目。禁止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重要濕地、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和林業生態紅線中Ⅰ、Ⅱ級保護區域、環保規劃中的嚴格控制區等環境敏感區新建排放重金屬項目或設置排污口,區域內現有企業須依法關閉,歷史保留的礦山企業,原則上不得擴大范圍及規模。(縣發改部門牽頭,縣經促、環保、國土、水務、林業等部門配合。)
(3)引導涉重金屬產業集聚有序發展。新建涉重金屬排放項目原則上應進入基地(園區),加強污染集中控制,實現產業集聚發展。科學規劃乳源東陽光產業集群、富源工業園等園區的建設,將環境承載能力和重金屬總量控制作為園區發展的先決條件,確保園區有序發展。嚴格產業基地(園區)的環境管理,產業園區與基地必須設置產業負面清單,不得引進與主導產業無關的項目。加快推進涉重金屬產業基地(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污染治理設施與基地(園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縣發改部門牽頭,縣經促、環保、開發區等部門配合。)
2.嚴格涉重金屬排放項目環境準入
(1)強化重點行業空間準入要求。(縣環保部門牽頭,縣發改、開發區、經促等部門配合。)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環境敏感區、礦產資源禁采區、南水水庫集雨范圍內一律不得新建有色金屬礦采選項目,南水河、武江桂頭段不再新建礦產資源選礦項目,現有企業選礦廢水必須全部回用。
——有色金屬冶煉業:環境敏感區禁止建設金屬冶煉企業,除國家及省重點項目外原則上不得新建有色金屬冶煉項目。
——鉛酸蓄電池業:全縣范圍內不再新建鉛酸蓄電池生產線。
(2)強化清潔生產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環境指標約束。涉重金屬排放新、改擴建項目廢水產生量、重金屬排放量等指標要達到清潔生產國際先進水平,其他指標要達到清潔生產國內先進水平。有色金屬礦采選和冶煉、電鍍等新改擴項目逐步執行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縣經促部門牽頭,縣發改、開發區、環保等部門配合。)
(3)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和總量削減替代。將環境風險評價作為重金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內容,全面推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主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對排放重金屬建設項目實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削減替代。在國家相關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施前建設的企業,2018年底前完成竣工環保驗收,達不到驗收要求的限期關停。(縣環保部門牽頭,縣經促、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工商)等部門配合。)
(二)全力加強綜合整治,提升行業綠色發展水平
1.加大重金屬礦山環境綜合整治力度
(1)全面加強礦山環境污染綜合治理。2018年底前,推動乳源瑤族自治縣南華礦業有限公司瑤婆山鐵鉛鋅礦、乳源縣西云寺鐵多金屬礦已取得環評批復的礦山企業,按照環評批復及環保新要求做好升級改造污染治理措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加強礦山企業礦坑涌水、選礦廢水和尾礦、廢石堆場及排土場淋溶水處理措施建設,強化有色金屬礦采選企業鉈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確保達標排放。加快推進礦山企業雨污分流設施建設,實施雨污分流,完成礦山采選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在2020年前完成礦坑涌水處理及回用設施提標升級改造工程,對礦坑涌水進行深度處理,使其回用率達60%。(縣環保部門牽頭,縣國土、經促等部門配合。)
(2)加快推進礦區廢石堆場、排土場、露天采場、運輸道路植被恢復工程建設,按照《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的要求對已完成開發的區域進行復綠。(縣國土部門牽頭,縣環保、林業等部門配合。)
2.強化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類行業全過程管理
(1)提升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加強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行業環境整治。完善污水治理設施的升級改造工作,確保恒揚(韶關)工業有限公司、倫揚高科(韶關)有限公司、乳源東陽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在2020年底前廢水回用率達40%以上;韶關好特利電子有限公司、乳源東陽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廢水回用系統的升級改造,確保廢水回用率不低于60%。推進全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提升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使企業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先進。(縣經促局牽頭,縣發改、開發區、環保等部門配合。)
(2)做好VOCs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底前,著力推進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提標升級,確保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推進對乳源東陽光氟樹脂有限公司、乳源瑤族自治縣陽之光親水箔有限公司、韶關東陽光包裝印刷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VOCs的治理工作。加快推進廠區雨污分流體系建設,建設雨水收集渠、事故應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設施,實現廠區清污分流。(縣環保部門牽頭,縣發改、開發區、經促等部門配合。)
(三)著力加強風險管控,確保環境安全
1.加強污染源環境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
(1)全面推進涉重金屬企業的環境風險評估,準確掌握企業環境風險等級及防范的重點和難點,2018年底前,完成我縣涉重金屬企業須環境風險評估工作,并報環保部門備案。建立企業環境風險申報登記制度,推動涉重金屬企業做好環境風險申報工作,全面掌握企業環境風險現狀,并逐步將企業環境風險及含重金屬原輔材料納入常態化管理。(縣環保部門牽頭,縣經促、開發區、國土、安監等部門配合。)
(2)建立涉重金屬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企業要定期對其環境風險隱患進行排查,對環境風險隱患登記、報告、治理、評估、銷號進行全過程管理。環保部門對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巡查監督,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健全環境應急體系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加強內部管理,消除環境隱患,建設環保應急處置設施,提高重金屬污染事故應急反應能力。持續開展環境安全檢查,強化對重點風險源、環境敏感區域定期進行專項排查,對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高風險企業限期整改或搬遷,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堅決予以關停,消除環境隱患。(縣環保部門牽頭,縣經促、開發區、國土、安監等部門配合。)
2.強化污染源環境風險管控
(1)根據風險排查與評估情況,明確、落實企業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并制訂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逐步建立環境風險源數據庫和分級分類動態管理平臺,著重抓好南水河、武江桂頭段沿岸排放廢水企業的污染治理和監管,著重加強南水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等敏感區域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從源頭防范、化解環境風險。(縣環保部門牽頭,縣水務、南水湖濕地公園管理處、東坪鎮政府等部門配合。)
(2)規范企業日常環境管理,提高企業污染隱患和環境風險防范意識,督促企業實行特征污染物日監測制度,建立重金屬污染物產生、排放詳細臺賬,每月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監測結果,并及時報告企業生產狀況變化情況。建立企業風險監控和信息披露制度,企業應定期向公眾公開存在的環境風險,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措施,各級環保部門對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實行公示,強化公眾對企業環境風險防范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全面提升環境風險的社會監督;完善涉重企業環境風險預警機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風險。(縣環保部門牽頭,縣經促、開發區、安監等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配合。)
(3)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應急管理機制,制訂完善環境應急預案,完善企業、部門應急預案報備管理制度,推廣“標桿式”、“卡片式”預案管理模式。加強環境污染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環境應急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配置環境應急相關裝備。(縣環保部門牽頭,縣開發區、經促等部門配合。)
3.強化流域水質風險預警能力
調整優化南水河、武江桂頭段流域水質環境監測斷面,根據區域污染源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特征,有針對性地增加相應的特征污染物指標監測。加快建立南水河、武江桂頭段流域水質預警數據庫、水環境安全風險評價、預警預報平臺、預警實驗平臺、應急輔助決策支持系統平臺及信息分析共享平臺,完善預警系統建設,嚴格防范飲用水安全風險。建成水質預警應急體系,全面提升全縣水環境風險預警能力。(縣環保部門牽頭,縣水務、經促等部門配合。)
4.加強含重金屬危險廢物風險管控
縣政府要落實相關職能部門職責,逐步配備重金屬危險廢物管理專職人員和儀器設備,充實危險廢物管理隊伍,強化重金屬危險廢物存儲、轉移運輸、處理處置全過程環境風險管理。加大申報登記制度執行力度,以排污申報登記為基礎,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逐步實現各類含重金屬危險廢物產生源申報、轉移管理及經營管理的信息化,逐步建立危險廢物交換網絡體系,對重金屬危險廢物轉移實施電子標簽管理,控制各類含重金屬危險廢物污染隱患。要加大危險廢物的轉移監管力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加強對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的監管,規范企業內部危險廢物管理。結合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定期對重金屬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開展指導和培訓,加強對回收利用及處理處置業企業的全過程管理,確保含重金屬危險廢物得到妥善處理處置,防范環境風險。(縣環保部門牽頭,縣公安、經促、開發區、安監等部門配合。)
(四)全面提升環境管理能力,依法嚴格監管
1.大力強化環境監督執法能力
(1)強化環境監察能力建設。以重金屬污染重點區域環境監察機構為重點,深入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強化交通、取證和信息化等執法儀器裝備的配置,提升重金屬污染執法儀器設備水平。2018年各級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面達標,重金屬污染執法工作能力大幅度提升。(縣環保部門牽頭,縣公安部門配合。)
(2)加強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推進乳源縣重金屬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建設,強化對涉重金屬排放企業的實時監控。以南水河、武江桂頭段為廢水受納水體的重點企業須安裝在線監控系統,開展特征重金屬指標自動監控。各在線監控系統需要與環保部門的環境監控系統聯網管理,環保部門應加強監管,企業應定期開展在線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保證在線監控數據的有效性、合法性,在線監控系統發生異常時應停產整改。(縣環保部門牽頭,縣開發區、經促等部門配合。)
(3)強化環境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全面貫徹實施新《環境保護法》,依法嚴格監管。2018年底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無牌無證等違法排污企業一律依法關停。加大違法排污行為查處力度,對超標、超總量排污行為,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提高環境違法成本,實施按日計罰;對違法排污造成嚴重污染的,依法查封、扣押排污設施,追究企業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縣環保部門牽頭,縣公安、經促、開發區、市場監管(工商)等部門配合。)
2.全面提高重金屬環境監測能力
(1)夯實重金屬污染監測基礎。深入推進我縣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完善各環境監測站土壤與大氣重金屬環境監測儀器設備的配備和技術隊伍建設,著力強化重金屬應急監測設備的配備,拓展地表水水質、土壤和大氣的重金屬監測項目,切實提升重金屬環境監測和應急監測能力。(縣環保部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強重金屬環境質量監測。加大對南水河、武江區桂頭段、南水水庫重要飲用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水質斷面鉈、銻等特征重金屬污染物監測頻次和監測密度。繼續對河流底泥開展重金屬污染物環境監測,并根據區域水環境的變化,逐步增加河流底泥監測點位的布設,擴大河流底泥的環境監測。(縣環保部門牽頭,縣水務部門配合。)
3.建立完善環境監管長效機制
(1)創新環境監管手段與方法。采用遙感衛星、無人機等先進技術設備,持續打擊非法開采礦山、非法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實現環境執法全覆蓋,不留死角。積極推進實時視頻監控網絡建設,逐步在礦山企業路口、礦區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強化對礦山資源民采、盜采違法行為的實時監控。(縣國土部門牽頭,縣安監、公安、環保等部門配合。)
(2)健全環境監管聯動機制。加強環保與公安、法院、檢察院的行政司法聯動,加大打擊涉嫌環境犯罪力度,完善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設立環保警察,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震懾力度。加強與發改、經促、監察、工商、安監等部門的聯動,重點加強與工商部門聯手打擊無證無照污染企業,與發改部門聯手對落后產能等實施嚴格的差別電價和差別水價,與經促部門聯手淘汰重污染落后產能,與安監部門聯手防范企業環境安全風險,與監察部門聯手破解地方保護主義問題。加強與海關、出入境管理等部門聯動,嚴格出口企業的環境監管,對環境違法企業取消從事出口活動的資格。加強與人民銀行等金融監管機構的聯動,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壓縮環境違法企業的金融空間。加強上下級環保部門和上下級環境監察機構之間的聯動,做到縱向聯動、信息溝通、協同工作。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執法、污染控制、總量減排、行政許可、法制、宣傳、環境監測等部門加強聯動,實現信息共享,形成執法合力。(縣環保部門牽頭,縣發改、經促、市場監管(工商)、安監、公安等部門配合。)
(3)完善公眾監督機制。建立涉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使公眾能及時了解環境狀況,并通過部門聯系通報制度和違法案件定期公示制度,嚴格實行辦事標準、程序、依據、結果四公開,充分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鼓勵公眾積極參與重金屬污染環境保護,監督污染企業的排污情況,通過環保投訴熱線、新聞媒體、網絡等多種途徑檢舉揭發環境違法行為,對有效舉報者給予獎勵。將群眾舉報查實的環境違法情況,依照有關規定納入政府年度考核內容。(縣環保部門牽頭,公安部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將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地方工作重要議事日程。縣政府作為方案實施的責任主體,要根據《計劃》確定的目標、重點任務、工程項目等制定本轄區具體的工作實施方案,并分解落實到有關單位和企業。做到統一部署、全面協調、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
(二)一廠一策,分類整治。由縣政府組織轄區相關企業,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分類展開整治。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根據《計劃》提出的具體措施逐個落實。對于產業整治提升企業,要積極指導督促企業落實相應的整改措施。綜合采取法律、技術、經濟、行政等各種手段,推進整治任務措施落實。
(三)加大投入,確保成效。縣政府將加大對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利用現有省環保專項資金和省有關部門掌握的專項資金,通過采取BOT(建設-經營-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合作治污模式,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我縣涉重金屬行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采取各種措施,及時落實好整治工作所需人員、裝備、經費和技術力量,落實好整治工作的各項保障。
附件:1.乳源瑤族自治縣產業整治提升重點工程
2.乳源瑤族自治縣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項目
附件1
乳源瑤族自治縣產業整治提升重點工程
序號 |
企業名稱 |
區、縣(市) |
建設內容與進度 |
負責 主體 |
一、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整治提升重點項目 |
||||
1 |
恒揚(韶關)工業有限公司 |
乳源縣 |
2020年底前,進一步提升廢水回用設施,廢水回用率達40%以上。 |
企業 |
2 |
倫揚高科(韶關)有限公司 |
乳源縣 |
2020年底前廢水回用率不低于40%。 |
企業 |
3 |
乳源東陽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
乳源縣 |
2018年底前,完成鉻酸體系腐蝕生產工藝改造,減少含鉻廢水的產生;企業清潔生產水平達國內先進。2020年底前完成污水治理措施工藝改造,減少廢水中的鹽分排放,廢水回用率不低于40%。 |
企業 |
二、印制電路板制造業整治提升重點項目 |
||||
4 |
韶關好特利電子有限公司 |
乳源縣 |
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并落實清潔生產審核確定的中高費方案,2018年底前企業的廢水回用率不低于60%,企業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先進。 |
企業 |
三、電子通訊設備及其配件制造業整治提升重點項目 |
||||
5 |
乳源東陽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乳源縣 |
完成廢水回用系統的升級改造,2018年底前企業廢水回用率達60%以上,企業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先進。 |
企業 |
四、重有色金屬礦(伴生礦)采選業整治提升重點項目 |
||||
6 |
乳源瑤族自治縣南華礦業有限公司瑤婆山鐵鉛鋅礦 |
乳源縣 |
完成環評批復中各項環保設施建設,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2018年底前,完成礦坑涌水處理及回用工程,外排廢水深度處理(混凝沉淀、砂濾、碳濾等)工程,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廢石堆場回填設施及綠化及復墾工程;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并落實相關的措施建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達國內先進水平。2020年完成礦坑涌水處理及回用設施提標升級改造工程,對礦坑涌水進行深度處理,使其回用率達60%。 |
企業 |
7 |
乳源縣西云寺鐵多金屬礦 |
乳源縣 |
鑒于該企業尚未投產,投產前需完成礦坑涌水處理及回用的提標升級改造工程,外排廢水深度處理(混凝沉淀、砂濾、碳濾等)工程,排放廢水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完成廢石堆場回填設施及綠化及復墾工程。 |
企業 |
8 |
乳源瑤族自治縣宏龍選礦廠有限公司 |
乳源縣 |
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落實相應整改,完成整改投產后,必須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
企業 |
附件2
乳源瑤族自治縣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內容與進度計劃 |
責任單位 (主體) |
|
1 |
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工程 |
深入推進全市各級環境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配置交通、取證、信息化以及應急裝備等,提升環境監察工作能力。 |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韶關市環保局 |
|
2 |
重金屬在線監控平臺建設工程 |
建設重金屬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強化對涉重金屬排放企業的實時監控。逐步推進各涉重企業特征重金屬污染物在線監控設備的建設,開展重金屬在線監測,并與市環保局在線監控平臺聯網。 |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相關企業 |
|
3 |
重金屬污染防治環境監測站建設工程 |
乳源縣環境監測站 |
結合工作實際,配置相應的監測設備,如:配置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便攜式測汞儀、便攜式重金屬電化學測定儀等監督性監測和應急監測儀器,配置植物研磨機、微波消解儀、樣品冷藏儲存裝置等樣品前處理和儲存儀器設備 |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4 |
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工程 |
推進重金屬國控重點源周邊空氣自動監測站汞和鉛的自動監測,并配備相應的重金屬自動監測儀器設備,各重金屬國控重點源周邊地區監測點位基本實現空氣鉛、汞的自動監測。 |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