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府辦發電〔2018〕45號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乳源瑤族自治縣“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及上級直管各單位:
《乳源瑤族自治縣“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縣衛計局反映,聯系電話:5361006。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16日
乳源瑤族自治縣“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
根據《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韶關市“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韶府辦明電〔2017〕302號)精神,為進一步減少我縣結核病危害,加快推進衛生強縣建設,結合深化醫改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十二五”期間,我縣各地、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結核病防治職責,落實各項防治措施,進一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縣結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趨勢,肺結核報告發病率、死亡率明顯下降,基本實現了“十二五”規劃目標。
目前,我縣結核病防治工作仍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一是我縣結核病人報告數仍位居全縣甲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數前列,加上流動人口增多,加大了結核病防控工作的難度,防治形勢嚴峻;二是我縣現行防治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還不能完全滿足新形勢下防治工作需要,縣慢病站診治條件較差、設備不足,基層防治力量薄弱;三是公眾對結核病防治知識認識度不高,防范意識普遍不強;四是患者疾病負擔較重。“十三五”期間是我縣結核病防治的關鍵時期,需要各地、各有關部門采取有效可行措施,堅決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規劃目標
到2020年,結核病防治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縣慢病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肺結核發病和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全縣肺結核病發病率下降到58/10萬以下。
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的總體到位率達到95%以上,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達到50%以上,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一)報告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9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結核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
(二)學生體檢結核病篩查比例明顯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結核病檢查率達到90%以上,公眾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三)縣慢病站具備開展痰涂片、痰培養檢測和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能力。
(四)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與公共衛生項目的有效銜接。增加抗結核藥品供給,提高患者門診費用保障水平,減少患者因經濟原因終止治療,減輕患者負擔,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三、防治措施
(一)完善服務體系,提高防治能力。
1.健全服務網絡。確定縣慢病站為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負責我縣結核病患者的診治工作。改善縣慢病站診療條件,方便患者就醫,基本實現普通肺結核患者診治不出縣。縣慢病站要達到呼吸道傳染病診療和防護條件。
2.加強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勵機制,調動我縣基層防治人員積極性,穩定防治隊伍。縣慢病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配備專人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強化人員培訓,落實傳染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政策,對工作期間患結核病的防治人員按規定給予治療和相應的工傷或撫恤待遇。做好縣慢病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核病防治人員以及相關實驗室檢測人員的防護工作。
3.提高檢測能力。縣慢病站要加強結核病實驗室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操作能力和檢測質量。在現有痰涂片、痰培養檢測手段外,要推廣適宜的新診斷技術的使用。
4.完善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模式。我縣要全面開展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模式試點工作,建立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管理制度,大力推廣新診斷技術的應用,探索阻斷肺結核傳播新措施,強化結核病信息管理,強化定點醫療機構職責任務,探索完善結核病患者保障政策。到2018年底,進一步完善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模式。鼓勵大膽創新防治模式,提高防治效果。
(二)拓展發現途徑,加大發現力度。
1.加大就診人群中患者發現力度。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診療和健康體檢工作中,要重點加強對有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的排查,發現肺結核疑似患者應轉診到縣慢病站進行規范診治,并及時報告。
2.開展重點人群主動篩查。縣慢病站和疾控中心以及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相互配合,做好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群的主動篩查工作。加強出入境人員結核病主動篩查工作,做好相應的醫療和防控措施。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學校入學、監管場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醫療所等場所)入監(所)和流動人口等人群的健康體檢項目,早期發現傳染源。疫情高發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開展肺結核普查。
3.及時發現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縣慢病站負責對所有肺結核患者進行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將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和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進行耐藥篩查,并轉至市級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耐藥檢測和診斷。開展耐藥監測工作,掌握結核病流行傳播規律和菌株變異情況,優化防治政策。
(三)規范診療行為,增強治療效果。
縣慢病站要完善工作機制、質量控制、獎懲機制,規范診療;要根據肺結核門診診療規范、臨床路徑和結核病防治工作規范等有關技術指南要求,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療,推廣使用固定劑量復合制劑,注重發揮中醫藥作用;要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非定點醫療機構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及時安排就診,規范患者轉診。加強醫療質量控制,以縣慢病站為主體,組織專家對全縣結核病診療質量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對醫院評價的重要依據。我縣各醫療機構應做好兒童結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接種質量。
(四)強化分類指導,突出防控重點。
加強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進行結核病篩查,在艾滋病流行重點地區對結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檢測服務。強化學校結核病防控,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主體責任,將結核病檢查列入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常規體檢項目。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防治工作。開展監管場所入監(所)體檢結核病篩查和日常監測,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做好出監(所)的尚未治愈的肺結核患者轉介治療工作。
(五)保障藥品供應,規范使用管理。
完善藥品集中采購機制,根據藥品特性和市場競爭情況,實行分類采購,確保采購藥品質量安全、價格合理、供應充足。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通過政府招標采購平臺公開招標。對臨床必需、市場價格低、臨床用量小的抗結核藥品實行集中掛網,由醫院與企業議價采購,保障治療用藥需求。加強抗結核藥品質量抽檢,重點加強固定劑量復合制劑和二線抗結核藥品注射制劑質量控制。規范抗結核藥品臨床使用,加強不良反應報告的監測管理。
(六)控制診療費用,提高保障水平。
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財政補助的政策銜接。要將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結核藥品按規定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將肺結核(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要做好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按照健康扶貧工作要求,將貧困結核病患者納入醫療精準扶貧計劃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圍,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及時給予相應治療和救助,患者治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后,發揮醫療救助和其他補助的制度合力,切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的關懷和生活救助。
(七)加強信息整合,提高管理效率。
加快結核病防治信息化建設,結合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結核病患者篩查、轉診追蹤、隨訪復查、治療管理等全流程的電子病案信息一體化管理,實現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經辦機構之間信息共享。到2020年,配合市級完成定點醫療機構醫院信息系統改建,實現與結核病信息管理系統的互聯互通。利用遠程醫療和遠程教育網絡,開展結核病防治技術指導和培訓。
(八)創新健康管理,提高服務水平。
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做好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并將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內容。縣慢病站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等工作全程無縫銜接。推行結核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創新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為患者開展隨訪服務,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
(九)強化宣傳教育,提高宣傳實效。
加強對結核病患者及其家屬、密切接觸者、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內容。深入開展百千萬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廣泛開展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推動形成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結核病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部門職責
縣衛計局充分發揮防治重大疾病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本規劃并開展監督評估;加大貧困地區結核病防治力度,對農村貧困結核病患者進行分類救治;將結核病防治作為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的重要內容;協調完善我縣結核病防治服務網絡和專業隊伍;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機制。
縣委宣傳部、縣新聞出版廣電局等部門負責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傳,大力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
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加強結核病防治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結核病防治設施條件。
縣教育局負責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落實新生入學體檢等學校結核病防控措施,創建良好學校衛生環境,督導學校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疫情報告,嚴防結核病疫情在校園內蔓延。
縣公安局、司法局負責會同縣衛計局對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醫療所等場所的被監管人員開展結核病檢查和治療管理;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監管場所干警和醫務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教育內容,納入被監管人員的入監(所)和日常教育內容。
縣民政局負責擬訂社會救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按規定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
縣財政局要根據結核病防治需要、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合理安排補助資金并加強資金監管,保障防治工作開展,切實減輕肺結核患者就醫負擔。
縣人社局和縣衛計局負責完善醫保政策,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結核病患者醫療保障水平;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內容。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對抗結核藥品質量監管,開展藥品質量抽驗工作。
扶貧辦負責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已治愈、有勞動能力的結核病患者的扶貧開發支持力度,做到精準幫扶、無一遺漏。
五、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經費保障,切實把結核病防治納入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定期組織對我縣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通報檢查結果和工作改進情況。可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考核評價,探索將考核結果作為財政投入、醫保支付、任職和職稱評聘等的重要依據。縣衛計局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我縣執行本規劃情況的監督檢查,并于2020年組織開展評估,結果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