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有關教育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建議,以及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向、重點等,并組織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職責范圍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規定,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監督管理教育附加費及教育部門預算外資金的使用,指導學校的基建工作。
(四)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指導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負責學校團隊組織的建設與管理,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六)統籌規劃、協調和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七)指導、監督、檢查學校的安全工作。
(八)牽頭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負責督政、督學工作,依法組織教育執法工作,督導、檢查鎮級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履行教育職責和鞏固提高“兩基”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
(九)組織制定學校招生計劃并協調招生工作,指導學生學籍管理。
(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指導新課程實驗,指導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負責教育信息和統計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對外交流和對外合作。
(十二)規劃、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工作。
(十三)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制度,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核和評審。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維穩、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督辦等工作;承擔教育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教育系統的法制教育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組織或監督實施;負責機關后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負責處理教育局對外綜合協調工作。承辦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委辦
承擔縣委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學校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宣傳教育以及日常黨務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和統戰工作。加掛人事股牌子,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干部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員的人事、機構編制、招聘錄用、調配、工資、檔案管理、考核獎懲、退休、普法、教師資格認證、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規劃和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勞動管理、分配制度的改革;負責教育系統人才管理和選拔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財股
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免費、教育收費及教育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并監督執行;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具體分配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核算;負責教育統計工作;指導學校的財務校產管理工作。
(四)教育股
負責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政策、教育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基礎教育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和推動基礎教育的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優化校內育人環境;負責指導全縣“普高”工作,確保“普高”的鞏固與提高;指導和組織全縣民族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負責中小學、普通高中的學籍管理和職高的學籍管理;負責做好基礎教育招生工作;協助鄉(鎮)建立健全農村職教網絡,搞好農村職業教育;負責中小學教學用書發行管理工作。承辦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德體衛藝股
管理和指導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制定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的工作意見并組織實施;指導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和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研教研和學生體協、教育藝術團工作,組織開展學校的體育教育、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本系統共青團、少先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工作;承擔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預防未成年人及學生違法犯罪工作。負責中小學研學指導工作。承辦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教育督導室(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督導工作,擬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方案和規章制度。負責對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對全縣“兩基”鞏固提高以及推進教育現代化、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進行督導。負責對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督學責任區的主要職能是對本區域內九年義務教育及以下學校(含民辦)進行隨機督導檢查。承辦本級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安全和校外培訓監管股
指導學校安全保衛、政治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反邪教防范控制、宣傳教育和教育轉化工作。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制度、措施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承擔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校外教育培訓案件。指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教師發展中心
組織實施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校(園)長的全員培訓、職務培訓和提高培訓。統籌組織開展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本研修和培訓質量監測。結合基礎教育改革,組織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教改課改實驗,積極推廣應用國家、省、市基礎教育教學成果,建造完備方便的教科研交流展示平臺,以教科研成果引領教師培訓,提升教師專業發展。參與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制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園)長專業發展規劃,提出教師專業發展指導意見。承擔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和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承擔全縣名教師、名校(園)長工作室、教師專業發展的協調和指導工作,為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園)長專業發展提供服務。承擔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園)長培訓信息化管理工作。開展現代遠程高等教育專科、本科和中等專業學歷教育;開展職工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家庭教育、新型職業農民教育等非學歷教育;開展職業教育、創新創業、農村實用技術等各類教育培訓。建立教師教育信息化平臺,統籌組織開展網絡研修,充分利用各種信息資源開展自主學習與自我發展。指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開展現代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融合應用,提升教學質量和水平。開展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課題研究和教師隊伍建設研究,為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政策提供服務。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招生考試中心
負責全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等專業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中畢業會考和高中招生考試。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教育經費結算中心
負責納入校財局管學校的會計核算工作。指導學校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會計原始憑證;辦理經費報銷或付款手續,核對往來款項,編制學校會計月報表。加掛乳源瑤族自治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牌子,承擔學生資助管理相關工作。
單位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乳源瑤族自治縣乳城鎮南環西路8號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周末及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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