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廣東省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乳源瑤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縣醫療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落實并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措施。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措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開展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異地就醫管理、費用結算政策以及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增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獲得感,促進健康乳源建設。
(十)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第四條 縣醫療保障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合作交流、隊伍建設和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識別、預警和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審核匯總全縣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全縣醫療保障相關數據的管理、統計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
(二)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股。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措施,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目錄、支付標準、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以及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協同推動建立健全分級診療制度。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指導全縣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組織實施醫療救助工作。
(三)醫藥采購和價格管理股。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指導、組織、監督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聯合采購、配送和結算管理。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四)基金監管股:組織實施上級部門有關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的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識別、預警和防控機制。承擔全區醫療保障數據的管理、統計分析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統籌協調本部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五)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承擔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登記工作。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等工作。負責管理參保單位和參保人的權益記錄。負責醫療保障關系業務。負責醫療保障關系類數據處理業務。協助檢查監督應參保單位的參保、繳費情況。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日常維護、數據管理、統計分析、精算和結果運用等工作。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目錄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定點醫藥服務機構的協議管理工作,組織簽訂定點醫藥服務機構的協議,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進行費用結算,參與有關醫療保險的監督管理,協助對定點醫藥服務機構醫療行為進行監管。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及生育津貼、醫療救助的審核、結算、支付及就醫管理工作。協助制定醫療費用結算方式和結算標準。城鎮職工住院附加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經辦全縣及縣直大額及補充醫療保險業務。展醫療保障經辦政策法規宣傳,向社會提供有關醫療保障的查詢、咨詢服務。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培訓工作,指導鎮級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承擔縣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 縣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領導職數4名,其他1名。
第六條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單位聯系方式
辦公地點:乳源瑤族自治縣濱江中路交通運輸局7樓醫療保障局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聯系人:李振華
聯系電話:0751-5369801
傳真號碼:0751-5369801
電子郵箱:ryxybj@163.com
郵政編碼:51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