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縣烈士紀念設施建設規劃和保護管理,更好地發揮烈士紀念設施“褒揚英烈、教育群眾”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關于對烈士紀念設施實行分級保護管理的規定,經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確定,將金獅烈士陵園、大橋鎮革命烈士紀念碑 2 處烈士紀念設施定為縣級保護級別,金獅烈士陵園由縣烈士紀念設施管理所、大橋鎮革命烈士紀念碑由大橋鎮人民政府作為保護管理單位,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為業務指導單位。現向社會予以公布。
乳源瑤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12月5日